4.2.1 國內申請人
4.2.1.1 內地 (大陸) 申請人
4.2.1.1.1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 。 " 申請人名稱" 與 " 申請人章戳" 處所 蓋章戳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
"申請人地址" 應當與身份證明文件記載地址一致 。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
市 、縣等行政區劃的 , 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填寫其身份證明文件上標注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申請人無須填寫 " 申請人國籍/地區" " 申請人名稱 ( 英文) " " 申請人地址 ( 英文) " 。
4.2.1.1.2 自 然 人
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 。 " 申請人名稱" 與 " 申請人簽字" 處的 簽字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 、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 。 申請人是自然人 的 , 還應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以自然人名義申請的 , " 申請人地址" 應當冠以省 、 市 、 縣等行政區劃詳細完整 填寫。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填寫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上標注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申請人無須填寫 " 申請人國籍/地區" " 申請人名稱 ( 英文) " " 申請人地址 ( 英文) " 。
集體商標相關文件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 ) 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 , 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 使用 , 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的 , 除滿足商標注冊申請一般文件要求外 , 申請人還應提交使 用管理規則 (包括集體組織成員名單)。
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 , 還應當提交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有監督檢測能 力的證明文件 , 管轄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或行業主管部門的授 權文件 , 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生產地域范圍證明 , 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 質量 ) 信譽或其他特征由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決定的關系 說明 , 以及地理標志商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
需要補正的情形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 , 但是有以下情形需要補正的 , 通 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4.2.1 申請事項
(1) 申請人為自然人 , 未按要求填寫身份證件號碼的。
(2) 申請書中申請人地址與身份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 或者未詳細填寫地址的。
(3) 申請書中申請人名稱或地址中含有非中文簡化漢字的 。 例如申請人名稱 、外 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名稱中含有繁體字 、 日文文字的 , 或是外國申請人中文名稱未 完整翻譯為中文的。
(4) 外國申請人 , 未填寫申請書中申請人英文名稱或地址的 , 或者英文名稱或地 址與身份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 或者英文名稱或地址含有非英文文字的。
(5) 外國申請人未填申請書中 "申請人國籍/地區" 的 , 或者填寫內容與身份證明 文件不一致的。
(6) 外國申請人未填寫申請書中 "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 " 國內接收人地址" "郵政編碼" 欄的 , 或者填寫內容不正確的 (如非中國內地 (大陸) 地址) 。
(7) 國內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中 " 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 " 國內接收人地址" 欄的。
(8) 未在 "商標申請聲明" 欄聲明以三維標志 、顏色組合 、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
冊 , 但在 "商標說明" 欄內明確說明以三維標志 、顏色組合 、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 的 (注意: 經補正 , 申請人仍未在 " 商標申請聲明" 欄聲明的 , 視為不以三維標志、 顏色組合 、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 , 不對其所附相關文件進行審查) 。
(9) 申請書中申請人章戳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 但非公章的 (如合同章等) 。
(10) 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 , 未附送相關文件的 , 或者附送相關文件 不齊備的。
(11) 申請事項中存在依照 《商標法》 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應補正的其他情形
審查內容
(1) 申請人要求權的 , 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 。 未聲明的 , 視為未要求優 先權。
(2) 要求權的 , 還應同時提交或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三個月內提交權 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為外文的 , 應當同時附送中文譯文: 未附送中文譯文的 , 視為未 提交該證明文件 。逾期未提交權證明文件的 , 視為未要求權。
異議期限
異議法定期限為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 。按照 《 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十 二條規定 · 異議期限起算日從初步審定公告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 初審公告當 日不計 算在期限內 。異議期限以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后一月 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 日 · 該月無 相應日的 · 以該月后一 日為期限屆滿 日 · 期限屆滿日是節假 日 的 · 以節假日后的第 一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
郵寄提交的
以郵寄方式提交的 · 以異議人寄出的郵戳日為準; 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 · 以商標注冊部門實際收到日為準。
異議人根據 《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主張實際郵戳日 的 · 可以提交縣級以上郵 政部門出具的加蓋紅色公章的實際遞交日證明。
掛號信有兩個寄出郵戳的 · 采信經審查核對與中國郵政集團官網記錄的郵路信息 一致的寄出郵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