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字畫鑒定機構書畫歷來反映著從帝王以至有產的愛好。這些收藏者為了對書畫留下經過自己收藏的痕跡和欣賞者的寄情翰墨,往往在書畫上印上自己的印章或加上題跋,或者再將書畫的內容如尺寸、款識、印章、題跋等等詳盡地作了記錄,編成著錄。這些書畫從甲轉到乙,從前代轉到后代的遞相流傳,層出不窮地又在上面頻添了多少印章或題跋以及著錄書,使這些書畫經歷了多少年的滄桑,昭示了它的流傳有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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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書畫家的生卒時間等問題,在過去的文獻中,有的沒有記載,有的記載不夠真確,這樣,作品本身就變成了手材料,它能補充文獻的不足或糾正文獻的錯誤。
例如:有些書畫家的作品具有一定的藝術水平,但在文獻上根本就查不到這位畫家,更談不上弄清他的字號、籍貫、生卒時間、藝術專長和主要活動了。這樣的例子是相當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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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帝王的年號在開始或終結時,常常都不是整年整月,而是相互交叉的。某個皇帝死了,又換了個新皇帝,有的就改了元,即換了年號,也有些當年并沒有改元,依然沿用舊的年號。例如:明神宗朱翊鈞在位48年,是萬歷四十八年(1620)七月死的,八月朱常洛(光宗)做了皇帝,改元泰昌,僅一個月就死了,九月朱由校(熹宗)做了皇帝后就沒有改元,直到下一年(1621)才改元為天啟。我們從某些書籍上看,萬歷只有47年,泰昌僅有一個月也被算成一年。又如:朱由檢(毅宗)是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死的,但有的書籍上把這一年算作清代順治元年。
我們在書畫的落款上,如果看到寫為萬歷四十八年庚申春日或夏日,均是符合邏輯的,如果寫為萬歷四十八年臘月,則不符合邏輯,是有問題的。如果落泰昌年號的款,寫成泰昌元年庚申春日或夏日,也可以肯定是有問題的。崇禎年號的書畫款,如果寫為崇禎十七年春日,同樣是符合邏輯的,例如:楊鉉《臨董北苑夏景山口待渡圖》卷的款寫為:"摹宋董北苑夏景山口待渡圖,時崇禎十七年春月也。"這是無可懷疑的。有些人如果不了解這種歷史過程,以為崇禎只有16年,就可能將這件作品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