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升降式高桿燈燈盤,公路施工照明設備,間照明車,工作照明車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直流車載移動升降照明設備由金屬底座、升降系統、云臺(旋轉機構)、電氣系統、控制系統及強光照明光源組成。
用于高空作業、戶外搜索、公路巡邏、湖海搜救、現場勘察,提供多角度、遠距離照明。
設備各組成部分應完整,表面應無損傷,電氣線路連接可靠,各緊固部位無松動現象,設備運行應無卡滯現象。安裝于車輛上的設備,升降系統處于起始位置時,從地面起至設備高點的高度應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過車身范圍。
照射距離 特殊配光設計,反光、聚光性強。
泛光燈型車載照明設備照明燈具基準軸水平方向左右30°、基準軸垂直方向上下20°的范圍內的發光強度應不小于1000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