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大功率升降照明燈 ,移動式照明燈車 ,球場升降照明燈 ,車載移動照明設備選購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用于高空作業、戶外搜索、公路巡邏、湖海搜救、現場勘察,提供多角度、遠距離照明。
設備各組成部分應完整,表面應無損傷,電氣線路連接可靠,各緊固部位無松動現象,設備運行應無卡滯現象。安裝于車輛上的設備,升降系統處于起始位置時,從地面起至設備高點的高度應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過車身范圍。
設備由控制器、照明系統、升降系統、云臺(旋轉)機構組成。車載照明設備的額定工作電壓應為DC12V、DC24V或AC220V。
照明角度:可360度左右旋轉,360度上下旋轉。
類型 基準軸上下 基準軸左右 發光強度
聚光型 0° 0° 103600
0° 5° 66600
0° -5° 62000
5° 0° 61700
-5° 0° 62400
泛光型 0° 0° 103600
0° 30° 1200
0° -30° 1184
20° 0° 3009
啟動時間 在額定電壓下,從啟動照明燈具基準軸上發光強度達到規定值的50%的時間應不大于2min。
連續照明時間 試樣在額定電壓下連續工作12h,不應出現故障或損壞。
外殼防護 試樣的外殼防護等級應不小于GB/T4208規定的IP65
升降時間 試樣照明燈具從起始位置提升到大行程位置所需要的時間應不大于2min
提升高度 照明燈具從起始位置被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其提升高度應不小于1.8m。
密封性 升降系統應有可靠的密封性,工作時不應有漏油或漏氣現象。當升降系統提升到大行程,靜止狀態下12h,桅桿下降距離應不大于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