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六盤水交通標志桿,貴州標志桿,成都信號燈立桿廠家,貴州交通標志桿 |
面向地區 |
品牌 |
Philips/飛利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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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廠家 |
Philips/飛利浦 |
材質 |
金屬 |
燈光顏色 |
其它 |
風格 |
中式 |
功率 |
40w |
照明面積 |
500m2 |
主要適用范圍 |
高速公路 |
而早在道路上設置交通標志的行政管理部門,則是英國英格羅斯特郡的英特恩沼澤地路政局。它曾于1881 年10 月在莫特恩小山的明顯之處設置了警告標志。
1901 年10 月,在得到格羅斯特郡州議會許可后,英國汽車聯盟在格羅斯特的巴德利普小山頂上設置了世界上初的汽車警告標志。后來,英國有關行政當局根據1903年頒布的《汽車條例》,獲得了設置交通標志的權力,并在同年3 月10 日向各地方行政局下發了“建議采用如下交通標志“的文件:即在木板上畫一個直徑457 毫米(18 英寸)的白色蛇,表示速度限制;紅圈表示禁止;紅線三角表示警告;菱形表示交叉點,危險的拐角,急轉彎場所。
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可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
交通標志支撐方式應根據交通量、車型構成、車道數、沿線構造物分布、風荷載大小以及路側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1)警告、禁令、指示標志和小尺寸指路標志宜采用單柱式支撐方式,中、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或多柱式支撐方式。
(2)當符合下列條件時,根據需要可采用懸臂式或門架式等懸空支撐方式(版面內容少時,宜采用懸臂式):
①交通量達到或接近設計通行能力時;
②互通式立交的設計很復雜時;
③單向有三個或三個以上車道時;
④互通式立體交叉間距較近時;
⑤出口為多車道時;
⑥大型車輛所占比例很大時;
⑦穿越多個互通式立體交叉、為保持標志信息設置位置的一致性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