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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新政背景下城市更新、投資項目謀劃運作、PPP新機制實務及融資平臺轉型”研修班的通知
培訓時間與地點
2025年09月11日—09月14日長沙
2025年09月18日—09月21日重慶
報名方式
報名咨詢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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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訓內容
(一)新國家財政、金融和投融資政策解讀
1.新中央12萬億化債政策的解讀和項目投融資總體謀劃策略;
2.二十屆三中全會投融資體制改革要點及財政體制改革對項目融資的影響;
3.我國當前經濟形勢、中央新會議精神和財政金融政策對投融資的影響分析;
4.從基礎設施相關領域政策(如 PPP新機制、基礎設施REITs、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等),看未來投融資的方向和區域;
5.投融資政策的詳解,如《投資條例》,財預50號文國辦發35號文、47號文和134號文,國辦函115號文,財資108號文、退平臺150號文、國辦發52號文、發改辦投資1013號文等、《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等政策;
6.審計署新工作報告、財政部新債務報告等對地方投融資的影響和審計案例分析。
(二)2025年系列增量政策背景下的地方隱性債務防范措施
1.2024年以來我國對于隱性債務認定的新政策精神;
2.深入分析近兩年財政部集中公布的隱性債務案例及對2025年項目投融資的指導作用;
3.在2025年項目投融資謀劃過程中防范隱性債務風險應關注的內容;
4.在需要使用財政資金對項目進行支持時,該如何避免被認定為隱性債務;
5.如何在片區開發等項目中實現土地出讓金對項目的合規性支持。
(三)發改1013號文背景下,PPP新機制下的特許經營模式要點
1.《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24)1013號)解讀
2.如何理解路側停車服務、垃圾清運服務等項目不屬于特許經營模式,以及對其他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的判定標準;
3.如何理解1013號文下的支持民營企業;
4.在招標后沒有民營企業中標該如何處理;
5.央國企該如何在PPP新機制下與民營企業進行合作;
6.國有企業在盤活存量資產項目中該如何參與;
7.盤活存量資產與新建、改擴建之間的關系;
8.2025年通過特許經營模式盤活存量資產的核心要點;
9.投資支持的操作要點;
10.財政資金在運營期進行補貼的新政策要點。
(四)城市更新項目謀劃與投融資模式分析
1.中辦、國辦《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以及財政部住建部《關于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5)11號)等相關政策的解讀;
2.城市開發建設方式的轉型和新一輪城市更新行動八項工作任務的詳解;
3.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債券、超長期特別國債、基礎設施REITs多元化的投融資方式支持城市更新的路徑和實務;
4.老舊街區改造的性質特點,以案例形式分析老舊街區改造的發展思路與模式;
5.以案例形式分析地方國有企業參與老舊街區、廠區改造的必要性和項目融資模式;
6.以案例形式分析主導下的輕資產改造模式;
7.如何處理產權分散狀態下的老舊街區改造問題;
8.老舊廠區改造特點及與老舊街區改造的不同點;
9.以案例形式分析“工改工”和“工改商”的老舊廠區改造方向;
10.以收儲形式回收老舊廠區土地資產的要點及案例分析;
11.以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形式獲得老舊廠區土地資產的要點及案例
12.老舊廠區中多個原產權人的聯合盤活的案例分析。
(五)“三大工程”項目運作分析
1.“三大工程”的重要意義;
2.202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政策要點解讀;
3.300個地級市獲得“城中村改造”的國家政策支持的項目條件
4.如何設定“城中村改造”中的資金平衡方案;
5.2025年中央對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內容;
6.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城市;
7.那些土地可以建設保障性住房;
8.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讀;
9.“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的概念及內涵;
10.“平急兩用”的規劃與土地政策;
11.國家政策對“三大工程”的支持。
(六)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謀劃
1.《辦公廳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國辦發〔2021)40號)的解讀;
2.生態環境治理與商業開發相結合的開發模式(非 EOD模式下);
3.生態環境治理與農業產業的組合;
4.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運作要點、商業模式及案例分析;
5.礦山修復項目的運作要點及案例分析;
6.河道整治項目的運作要點及案例分析;
7.水資源環境保護的政策要點及案例分析。
(七)重大產業投資項目的投融資謀劃和決策分析
1.地方和國企產業投資的經典案例分析;
2.地方國企股權類產業投資的可行性研究、決策分析報告和投資合規流程解析;
3.產業投資的全流程解決方案:“產業規劃+招商服務+產業金融+資源導入”一體化產業服務體系。
(八)財政部指導精神及150號文背景下的平臺公司轉型
1.平臺公司轉型的退出標準;
2.平臺公司轉型過程中的金融債權和其他債權如何處置;
3.平臺公司的退出流程;
4.平臺公司轉型后將享受國家的何種政策支持;
5.如何理解地方國有資本應做好“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
6.平臺公司轉型成為城市綜合運營服務商的案例;
7.平臺公司轉型成為城市產業投資商;
8.平臺公司轉型成為城市數字運營服務商;
9.平臺公司發展產業基金:招商型基金、產業整合型基金、紓困型基金;
10.平臺公司轉型后能夠合規的參與哪些本地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融資建設。
(九)地方國有企業主導項目的投融資謀劃
1.直接授權地方國有企業的法理基礎及應用情形;
2.通過公開競爭形式確定地方國有企業的項目類型;
3.授權地方國有企業的授權協議的關鍵要點;
4.地方國有企業主導本地基礎設施項目的邏輯起點與合規要點;
5.地方國有企業采用投資人+EPC模式的重要意義;
6.地方國有企業采用投資人+EPC模式的關注要點;
7.投資人+EPC模式下,如何處理地方國有企業與投資人之間的名股實債的投資關系。
二、培訓對象
各級發展改革、財政、環保、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草、文旅等部門工作人員;以城投公司為代表的各類融資平臺公司相關人員;污水垃圾處理、供水供氣供熱、倉儲物流、新能源、環保及建筑施工等企業有關人員;銀行、證券、基金、信托、保險等金融機構人員
三、擬邀師資
林曉東: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理事、特聘授課,中國投資協會項目投融資專委會特聘、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王小文:住建部海綿城市試點考核,中國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戰略與管理咨詢事業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研究中心主任。
溫來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評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
張鵬:財政部政策實驗室宏觀經濟部主任、經濟學博士、中央干部學習網特約。
朱靜:中央財經大學PPP智庫,中國政信(政務)研究中心,中能國和產業投資發展集團合伙人。
吳亞平: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原主任、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兼任中國社科院大學投資經濟系教授、博導,中國社情民調百名經濟學家,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長期從事經濟和投資形勢分析、投融資政策和投融資管理研究,參與投融資政策法規研究起草。
四、收費標準
3980元/人(含培訓、資料、電子課件、場地及培訓期間午餐、結業證書),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