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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學癥與一般的厭學情緒不同,其主要特征是對學習毫無興趣,視學習為負擔,把學習作為一件痛苦的事情,認為在絕望地折磨自己,不能從事正常的學習活動,經常請假,逃學或曠課,嚴重的會導致輟學。 造成厭學癥的原因很多。從外因看,有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失誤,如家長期望過高,不當的教育方法,老師態度生硬,學校不良風氣的影響;從內因看,學習目的不明確,學習無興趣,自制力較差,懶惰等等。
家長應辯證看待孩子的青春叛逆期,該階段是孩子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其個性和創造性都恣意升騰,侍機張揚;同時,由于孩子身心發展、所受教育的局限,他們形成的諸多想法并不成熟甚至偏激,這就需要靠外界教育正確引導孩子。但在現實的教育中,一些家長卻很容易陷入教育兩極分化的誤區。 誤區一 全面打擊。有的家長面對孩子的叛逆言行,如頂嘴、不聽話等,大為惱火,覺得不把孩子的這股“邪勁”壓下去,孩子就有可能變壞。于是家長采取了強硬的措施,非打即罵。漸漸地,孩子表面上恢復到以前那個言聽計從的“乖孩子”,實際上,已關上心靈深處那扇與父母交流的大門,從而可能誤入歧途,甚至跌進犯罪的深淵。 誤區二 放任自流。在現實中,一些家長面對難教的孩子,在幾度管教而不見多大起色后便失去了信心,此時,無論孩子的言行、想法怎樣,家長都不再過問、指導。行為發生偏差,待家長懊悔時,才發現已耽誤了孩子的一生。
青少年群體 叛逆少年是指青少年正處于心理的“過渡期”,其立意識和自我意識日益增強,迫切希望擺脫成人的監護。他們反對成人把自己當“小孩”,而以成人自居。為了表現自己的“非凡”,就對任何事物都傾向于批判的態度。正是由于他們感到或擔心外界忽視了自己的立存在,才產生了叛逆心理,從而用各種手段、方法來確立“自我”與外界的平等地位。
堅持懲戒管教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思想政治工作面對的大量問題是人民內部矛盾。人民內部矛盾屬于是非認識問題。但人民內部觸犯了法紀,也要受到懲戒和管教,有的還要受到制裁。從某種意義上說,懲戒也是一種必要的教育。這是教育借助的社會剛性的一面。在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誰觸犯法紀,都應受到懲戒。如果舍棄懲戒的武器,就等于陷入"思想政治工作"的誤區。
青少年 青年一般是指15~45周歲的人。 根據生理的身體發育劃分: 0(初生)-6歲為嬰幼兒;7-12歲為少兒;13-17歲為青少年;18-45歲為青年;46-69歲為中年;>69歲為老年。 根據發展心理學劃分: 乳兒期0-1歲嬰兒期1-2歲,幼兒期2-3歲;學齡前期3—6、7歲;學齡初期6、7—11、12歲;少年期11、12—14、15歲;青年期14、15—30歲;中年期30—50歲;老年50歲以后。 國際上通常按0~14歲,15~64歲,65歲以上對人口總體做不等距分組,分別稱為少年人口,壯年人口,老年人口。以人口總數為基數計算少年人口系數,壯年人口系數和老年人口系數,還以壯年人口數為基礎計算撫養系數。
提高孩子學習動力,糾正不良習慣;提高孩子心理素質,抵御外界誘惑;增強孩子適應能力,協調人際關系;提高基礎教育知識,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孩子法律觀念,知法守法用法;強化孩子責任意識,感恩回報社會。 讓孩子在學習、生活和活動中能感悟人生、磨練意志、凈化心靈、激發潛能、強身健體,造就孩子健康心靈,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