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防水型船舷燈,曲靖船舷燈,防水型船舷燈,船舷燈經久耐用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安裝方式 |
立桿式 |
電壓 |
12v |
防護等級 |
IP67 |
光通量 |
280lm |
光源 |
LED燈 |
適用場所 |
樓道 |
型號 |
B22-300 |
眾所周知,夜間是船舶海上航行的事故高發時段,如何做好避讓和防碰撞呢?除了依賴各種現代化設備以外,一些基本的航行設施也要充分重視和使用起來,比如航行燈。
由于不同船舶類型上信號設備配置不同、以及人員理解差異,致使航行燈的配置經常出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在某地海事部門的一次檢查中,就有近乎一半船舶的航行燈不滿足要求!
下面我們就對船舶航行燈通常存在的缺陷問題、使用規范等進行介紹,以充分發揮航行燈的避讓作用。
1.桅燈:是指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線上方的白燈,在225°的水平弧內表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橫后22.5°內顯示。
太陽能船用信號燈,從字面上來理解說就是給船只用的信號燈,既有就安裝在船體本身上使用的太陽能船用信號燈,也有供船只在水域航行過程中安裝在浮標燈塔上指引船只航行方向的信號燈,無論是哪種我們都統稱為太陽能航標燈,只是根據使用的地方不同,又有了更細的區分而已
(3)尾燈:是指安置在盡可能接近船尾處,顯示不間斷燈光的白燈。從船正后方到每一舷的67.5°內顯示135°的水平光弧。其能見距離按船長分別要求為3和2nmile。用于顯示本船的動態和辨別他船動態,并供判斷船舶交叉相遇局面或追越。
4)拖帶燈:置于尾燈的上方,與尾燈同為135°的水平光弧。根據《國際避碰規則》的規定,船長大于或等于50米的船舶的拖帶燈規定要求低能見度為3海里,船長小于50米的要求能見度為2海里。
(7) 燈塔:是大型的固定助航標志,主體結構一般為塔形,頂部裝有高強度的發光設備,燈光射程一般為15-25海里。燈塔供船舶測定船位、確定航行方向,引導船舶航行或指示危險區(險要的沙洲或暗礁以及通往港嘴的航道)。常設置于視野開闊的重要航道、海岸、港口、河道或險要礙航物附近。不過伴隨著航海技術的迅猛發展,雷達應答器、DGPS系統、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綜合導航體系的建立,燈塔的導航作用越來越被弱化,導航價值在日益減少,但其擁有著潛在的歷史文化價值,成為了各國追捧的人文地理坐標。
名 稱 參 數
型 號 XL-LS/H
供 電 A級太陽能板
可選發光顏色 紅、黃、綠、白
太陽能板功率 2.3W
電池容量 6.4V9AH
電池類型 磷酸鐵鋰電池
功 耗 ≤0.5W
可視距離 1~5海里
光強可調 可選配1~5海里光強可調
光源壽命 >100000小時
光 源 LED
垂直發光角度 >8°
水平發光角度 360°
外形尺寸 215mm×215mm×204mm
安裝尺寸 ¢185-200mm×M8
環境溫度 -40℃~70℃
重 量 3.2kg
連續發光時間 >20天(按工作12小時每天計算)
工作方式 可定制350種燈質可調、GPS、紅外遙控、遠程遙控、充電功能。
抗風能力 80米/秒
防護等級 IP68
日光開關照度閥值 300LUX±100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