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便攜式機場燈導航燈,平面放置移動式邊燈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其它 |
風格 |
現代 |
功率 |
小于9w |
便攜式邊燈可提供機場跑道 、滑行道 、直升機場的邊界指示 ,能在夜間或能見度低的白天發出全向燈光信號 , 明確標示出機場相應位置 。該產品適用于應急救援機場 、 臨時戰備機場 、機場備用燈光 ,可在機場電力設施遭破壞后通過遙控器迅速啟用該備用燈光 。
直升機場燈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直升機場燈標設置在直升機場內或其鄰近處,宜架高,并應使飛行員在近距離內不感到眩目,如直升機場燈標在近距離內使飛行員感到眩目,可在進近的終階段和著陸過程中將其關閉,也可調低燈標的光強至10%或3%。
2.直升機場燈標連續發出一系列的等間歇的短時白色閃光。
3.燈標發出的光從所有方位均能看到。
直升機場燈光的設置依據《MH-5013-2008》規定:
1、機場大小:供1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的大小應按直升機飛行手冊中的規定確定,在沒有規定寬度時,其寬度不得小于1.5D,水上直升機場還應增加10%;供2級、3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1.5D的圓,對于水上直升機場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2.0D的圓。
直升機場識別標志應采用白色字母“H”表示。該標志的尺寸不得小于3米。
5、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與接地和離地區幾乎重合或該區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
直升機坪上的燈具根據不同的用途,分為泛光燈、HAPI坡度指示儀、接地離地區邊界燈、終進近起飛區燈、對正引導燈和瞄準點燈。泛光燈是機坪平面外圍的燈,是照亮整個機坪使用的。這種燈具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它需要有燈罩。因為泛光燈的光強較大,燈罩可以防止燈具對飛行員造成眩目的影響。泛光燈對于方形的直升機坪,單邊設置數量不得少于3個,且設置的數量為奇數,間隔不超過5米。
對正引導燈的數量為一排3個或以上,且等距分布,燈具間隔大于等于1.5米,設置的總數好為5個。瞄準點燈是設置在里面的燈具,與標識一起設置,燈具發光顏色為白色,設置數量為至少6個。瞄準點標識為三角形,三個角各設置1個瞄準點燈,點與點之間的中間再各自設置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