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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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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起重設備吊起構件并安裝固定在設計位置上的施工工種。分為分件吊裝和整體吊裝。前者是將建筑物、構筑物的各個構件依次吊裝;后者是在地面上將各個構件裝配成整體的結構再進行吊裝。
下回轉的回轉機構設在塔身和底座之間,塔身連同塔頂一起回轉,底座受豎向扭矩作用,塔身不受扭。小車連同吊鉤可以沿吊臂水平移動,實現變幅。
根據與主體結構的關系塔吊分為自立式、附著式和內爬式。自立式塔吊的穩定完全依靠自身,分移動式和同定式兩種:移動式塔吊設有行走底架,可在專設的軌道上負荷行走,作業范圍大;當工地吊裝工程量大沒有多臺塔吊,不需行走時可將底座同定在地面。
靜設備吊裝具有數量大、分布范圍廣、吊裝工作量大、難度大等特點。根據設備的類型、重量以及吊裝要求、現場作業條件選用相應的吊車型號和吊裝工況,大型設備吊裝前編制審批專項設備吊裝方案。
設備吊裝原則:場外制造整體設備,到場后立即吊裝就位;現場組焊的立式設備,根據施工情況采取分段吊裝或單節吊裝;現場組焊的臥式設備,在平臺上組焊完畢后整體吊裝。
吊裝技術要求:吊車工況按技術措施選取,嚴禁超載作業;吊耳的規格、材質、焊接位置滿足圖紙要求,焊后著色檢查合格方可使用;吊裝前做好大型設備吊裝的空間預留,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吊車行走及吊裝站位處地基承載力滿足吊裝要求,根據地基承載力計算和現場的地質情況,該地區的地基承載力滿足不了大型設備吊裝的需要時,吊裝前對吊裝地基進行加固處理,采取置換墊層法整體換填加固,完成后靜載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