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停機坪嵌入式中心瞄準點燈,機場道邊燈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白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220 |
風格 |
現代 |
功率 |
小于9w |
機坪泛光照明的平均照度應為:
——機位上:
· 水平照度:不低于 20 lx,均勻比(平均值比小值)不大于 4:1;
· 垂直照度:在相關方向上高出機坪 2 m 處,不低于 20 lx;
——停機坪其他地區:水平照度不低于機位上平均照度的 50%,均勻比(平均值比小值)不大于 4:1
其他傳統的立式助航燈光(安裝在機場跑道和滑行道上的,表面約25cm)也影響飛機的滑行安全,改用嵌入式助航燈光(嵌入在機場跑道和滑行道上的,和表面基本在一個平面上)后,促使飛機跑道和滑行道變成1個平面圖,明顯的提高了飛機場的跳躍安全性。
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與接地和離地區幾乎重合或該區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燈具沿終進近和起飛區的邊緣均勻設置。如該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每邊應設置不少于4個燈(包括每個角上的燈);如該區為其它形狀(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少應設置10個燈。 終進近和起飛區燈應為恒定發白光的全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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