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雄強時鐘彈簧經沖擊試驗不應有功能損壞檢測臺,時鐘彈簧試驗臺、時鐘彈簧功能檢測、時鐘彈簧檢測臺、時鐘彈簧沖擊試驗。
4.11.1 高溫要求
時鐘彈簧經高溫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
4.11.2 低溫要求
時鐘彈簧經低溫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
4.11.3溫度循環要求
時鐘彈簧經溫度循環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2~46的規定。
4.11.4熱能沖擊要求
時鐘彈簧經熱能沖擊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
4.11.5溫度濕度循環要求
時鐘彈簧經熱能沖擊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
4.11.6 振動要求
時鐘彈簧經振動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目符合4.2~4.6的規定。
4.11.7沖擊要求
時鐘彈簧經沖擊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5的規定。
4.11.8自由落體要求
時鐘彈簧經自由落體試驗后,允許有不影響產品標識、安裝、使用性能的外觀損傷,
但不應有任何功能損壞,且符合4.3~46的規定。
4.11.9防塵要求
時鐘彈簧經防塵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
4.12耐久性壽命要求
時鐘彈簧耐久壽命需符合表1要求,經耐久性壽命試驗后,不應有任何外觀缺陷,功能
損壞,且符合4.2~46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