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增味劑也可稱為風味增強劑或鮮味劑。增味劑是指補充或增強食品原有風味物質。一些食品添加增味劑后,呈現鮮美滋味,增加食欲和豐富營養(yǎng)。食品鮮味劑不影響酸、甜、苦、咸等4種基本味和其它呈味物質的味覺刺激, 而是增強其各自的風味特征, 從而改進食品的可口性。
增味劑是指能增強或改進食品風味的物質。 我國允許使用的氨基酸類型和核苷酸類型增味劑,有5’—鳥苷酸二鈉、5’—肌苷酸二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辣椒油樹脂等7種。
食品增味劑的使用對食品產業(yè)的發(fā)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但若不科學地使用也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使用食品添加劑重要的原則是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安全性更為重要。衡量食品添加劑是否安全有一個重要概念——每日允許攝入量(即ADI值),每天攝入這個數量的添加劑,不會有問題。
增味劑主要分為有機酸類、核苷酸類和天然產物提取物等三類。有機酸類有谷氨酸鈉(味精)、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L-丙氨酸、琥珀酸二鈉,增加和賦予食品鮮味;核苷酸類有5’—鳥苷酸二鈉、5’—肌苷酸二鈉等,增加和賦予食品鮮味,而且與氨基酸類鮮味物質同時使用,呈現倍增效果 。
這類鮮味劑中主要的是L一谷氨酸鈉(MSG),俗稱味精。氨基酸類鮮味劑除谷氨酸鈉以外,還有L一丙氨酸、甘氨酸、天門冬氨酸及蛋氨酸等;天然L一口蘑氨酸及L一鵝膏覃氨酸的鮮度比谷氨酸鈉的鮮度大5-10倍。各種氨基酸有其特的風味,如DL一丙氨酸增強腌制品風味,甘氨酸有蝦及墨魚味,蛋氨酸有海膽味。
酸解法需強酸、高溫,并且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被破壞,酶解法條件溫和,氨基酸不被破壞,構型不發(fā)生改變。動物蛋白質由多種氨基酸縮合及聚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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